导读: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无故不到庭参加诉讼还到处扯谎忽悠法官,广州一名当事人为此受到了处罚——除了被责令具结悔过外,因其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无故不到庭参加诉讼还到处扯谎忽悠法官,广州一名当事人为此受到了处罚——除了被责令具结悔过外,因其作为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按撤诉处理。记者昨日从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对一起行政诉讼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原告作出具结悔过处理决定,有力震慑了诉讼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来,原告王某某起诉广州市某行政机关一案定于今年12月15日上午9时在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按照法定程序于12月8日向双方当事人邮寄送达了出庭通知书,之后又再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并确认了开庭时间。然而,12月15日上午9时,被告广州市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及诉讼代理人按时到庭,原告则未按时出现在法庭。
9时15分,原告仍未抵达法庭,法官宣布休庭。当日下午,法院通知原告到法院进行询问,原告再次迟到,于当日下午3时许才在法院签署第一份询问笔录,述称自己因为忘记庭审时间没能出席庭审。
但离开法院一个多小时后,原告返回法院,又向法官述称自己第一份笔录有误,自己并非忘记庭审时间,而是由于塞车没能及时赶到法院,其实上午9时40分已经抵达过一次法院。随后,法官通过调取法院各处监控,发现原告所称非实。
12月19日,法院传唤原告进行再次调查,在出示监控证据后,原告向法官承认自己15日上午并未到达法院,并签署第三份询问笔录。由于原告数次在询问笔录中的陈述前后矛盾,法官认定其行为已经构成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明材料,造成了司法资源浪费,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鉴于王某某于12月19日认错态度较好,法官决定对其作出具结悔过处理。王某某当庭向法庭递交了具结悔过书,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该案由于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按撤诉处理。